基建处廉政公约
2019-03-07 10:52  

为了进一步做好基建处党风廉政建设,贯彻落实学校风险防控要求,严格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的有关要求,促进我处的廉政建设,积极倡导廉洁勤政、勤勉工作的职业道德,特作如下规定:  

一、努力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按规定程序办事,廉洁奉公,忠于职守。  

二、严防权钱交易侵入基建管理工作,禁止借工作之便私自从事营利活动,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。  

三、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,禁止私设“小金库”,假公济私、化公为私。  

四、提倡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,杜绝铺张浪费。  

五、基建工程实行科学民主决策,按工程建设程序和规律办事,合理运筹、讲究效益、力求节约、精细管理。  

六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,严格工作流程,禁止工作人员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、“酬金”或“馈赠”。  

七、认真组织施工,严格把关、严格合同制度、坚持原则、办事公正,坚持设计施工按规范、操作按规程、检查验收按标准,严格工序管理,保证所有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,严禁以权谋私或其它不正之风现象发生;禁止到施工单位吃、喝、拿及玩忽职守。  

八、遵守公平竞争、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择施工队伍;禁止单位和个人借招标、发包工程、采购之机勒索财物或收取贿赂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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